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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一七 火器之争(2/2)

金鳞开作者:美味罗宋汤 2018-09-30 05:16
役士兵回乡才制定的政策。等他们在家乡安顿之后就要转入民籍。

    五军都察院不管,倒不是因为张友全的犯罪行为给军队抹了黑。相反,这还是军方内部的“护短”。因为按照军法,杀害无辜百姓人等必然是杀无赦的。然而在地方上,即便是杀人罪,也往往会酌情判处流放边夷。如果让地方上接手这个案子,多半能够保住张友全的性命,也不枉同袍一场。

    只是审判官系统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风声鹤唳。一碰到“蠹”字铁定去万里之外安家,而那个“庸”字落在头上。这辈子的升迁也就无望了。

    张友全一案,谩骂者有之,讽刺者有之,同情者有之,赞赏者亦有之,怎么判都不可能落下好处。一不小心就会被扣个“素养低下”“平庸无能”之类的帽子。

    这便是顺天府推事院死活不肯接这个案子原因。

    “文泉公,”助理躬身道,“恐怕风评只是一桩。另有一桩事,公不得不小心啊!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张文泉抬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内阁其实是反对携铳退役的。”助理道。

    张荏仿若石像,一时没有任何反应。

    关于携铳退役的事往往和诸学之中普及火铳操演联系在一起。同时成为了文官的试金石。

    在吏部就有个段子,说是选官时不用问别的,只问是否支持携枪推移,诸学普及火铳操练。

    若是参与铨选的官员坚决赞成,这是皇帝的忠臣,可以委以一县,或是边夷一府。

    若是反对,那就是大明的忠臣,还要看他为何反对。回答影响社会治安,不利于官府治理的,可见其人是以劳心者自居,可试以部院,留为京官,但终身亦不过五品四品的格局。

    若想执掌部务,直达三品显贵,则必须看出:这其实文武之争。

    寄情于物,人之常理。只要这杆火铳放在家里,此人这辈子无论居于何等岗位,处于何等阶层,都不会忘记自己当过兵,始终会有武人的烙印。若是没有这杆火铳,时间则会慢慢刷洗这份记忆。

    张荏已经做到了正四品,过两年升三品显贵也是当仁不让,他已经能够摸到了这层。

    换作阁老们来看,却能看得更深。

    这杆黝黑的火铳,其实还是君权与政权之争的关键。

    虽然满天下的人都深信:君权即为政权。实际上大明从成祖设立内阁之后,君权和政权就已经分离了。从仁宣之治到严嵩乱政,都是政权[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]